市人社局近日下发了《焦作市门诊重症慢性病分级诊疗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让医改红利惠及更多群众。从即日起至今年12月底,我市首批8家医疗机构将在全省率先进行试点,这8家医疗机构分别是:
医院
解放区民生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解放区焦南平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医院
山阳区太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山阳区百间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益康老年护理院
中站区冯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目前我市市直享受门诊重症慢性病待遇患者有2万余人,病种24种,分别是:
高血压Ⅲ期
(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
糖尿病
(不含Ⅰ型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等
恶性肿瘤
(放疗、化疗,不含非小细胞肺癌)
慢性肾功能不全
(不含透析)
异体器官移植患者
(抗排异治疗)
《办法》规定试点单位为城镇职工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初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