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周,欢乐小编为大家讲述了关于“工伤”的那些事,让大家对于工伤认定以及待遇有了一定的认识。出来工作,怎么能不了解一下这些,对吧?为了大家能够了解、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继续愉快地工作,这次,欢乐小编继续为大家说一说关于“职业病”的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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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先一起来认识一下,到底什么是职业病?所谓“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百度一下你就知道~
劳动者一旦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相应待遇。所在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相应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由此可见,万一患上职业病,国家有相关条例保证大家的合法权益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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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究竟较常见的“职业病”有哪些?东莞市慢性病防治院的相关负责人告诉欢乐小记,东莞加工等轻工业发达,发生职业病的多为职业性尘肺病等呼吸系统疾病以及职业性化学中*居多,目前,我市可对尘肺、中*两大类职业病进行诊断,有感觉因工作导致身体不适的劳动者可到慢性病防治院诊断治疗。由此看来,如果你在工作中经常接触到粉尘或是化学物质,那是最容易发生“职业病”的,要注意做好防御措施,不能掉以轻心哦!
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劳动者可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包括需要暂停工作接受职业病医疗的一定期限。在此期限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工伤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职业病职工享有相关待遇。
职业病鉴定流程
①职业病认定:可到位于东城区的东莞市慢性病防治院做职业病鉴定,所需材料可咨询东莞市慢性疾病控制中心。(详情可电话咨询东莞市慢性病防治院:转)
②劳动者可到东莞市社会保障局长安分局8、9号窗口申请。申请时需提供的资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伤者身份证、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的双方(伤者和厂方)送达证明、营业执照、考勤记录、有关证人证言。以上资料均提交复印件、原件备查哦!
③工伤认定期限:申请之日起60日内,由长安分局监察股出具认定结论,并于20个工作日内将认定结论送达至伤者及厂方。
④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程序:职业病治疗终结后,如果需要做劳动能力鉴定的,可到东莞市社会保障局长安分局8、9号窗口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认定书、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病历、医疗纪录复印件(原件备查)。
■记者/陈志聪
■编辑/陈楚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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