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担保补助开始申领
我省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性担保费用补助已开始申请。省商务厅今日下发通知,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可按照要求进行申请,每个企业最高补助额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商贸企业,通过担保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给予不超过实际缴纳担保费用50%的补贴,每个企业最高补助额原则上不超过15万元。此次重点支持商品交易市场等商圈内的中小项目企业。对2011年5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之间发生的、符合条件的融资性担保机构为中小商贸企业提供的单笔贷款800万元以下、未获得其他中央财*补贴的担保业务,给予不超过贷款担保额2%的补助,每个担保机构最高补助额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融资性担保机构收到的补助资金,只能用于弥补代偿损失或补充风险准备金。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登录,如实申报,申报的同时向省商务厅递交申请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费用补助的书面材料。符合条件的中小商贸企业由所担保的机构在上()代为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今年7月16日。